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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屆特首的首要工作——政改/文﹕盧子健


文章日期:2011年4月6日

【明報專訊】如無意外,大約一年之後,下一屆特首便會產生。

特首「跑馬仔」早已開始,大家在競猜人選,也有人開始埋堆和落注。不過,香港社會要認真想想,特首選舉是否只是一個誰人當選的問題。

參考過去14年的經驗,中央政府也許就是只側重處理特首人選問題,香港管治問題日益惡化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回歸後兩位特首無論是背景、經驗、網絡和長處等都不一樣,但結果卻是民望低落、政不通、人不和。特區的管治問題不單是特首的人選問題。

特首選舉,除了確定下屆特首人選外,同時是討論香港管治問題及改組管治班子的契機。如果不抓住這個契機把這兩項工作處理好,縱使當選的特首有三頭六臂,結果可能還是灰頭土臉地收場。

因為上述問題的重要性,在未來一年內,我會利用本欄的空間,有系統地探討這些問題。今日本文所想探討的是﹕下屆特首的首要工作是什麼?

我的答案是﹕政改

我認為政改是下屆特首的首要工作,並不是因為以為政改可以解一切有關管治的問題。我的考慮是﹕政改是香港各種政治力量的一個主要撕裂因素。如果這個問題不盡速處理,香港做到政通人和的希望就很渺茫。

在2005年,曾蔭權接替董建華出任特首。當時是曾蔭權與市民的蜜月期。同年底,關於2007及2008年的政改方案提交到立法會討論。由於方案被立法會否決,曾蔭權與民主派的關係從此冷卻。

在時機來說,當時形勢對通過政改方案相當不利。因為有關方案是在曾蔭權上台前已經定了框架,他的迴旋空間並不多。

同時曾蔭權政府亦押錯了注,以立法會內的「大狀黨」(即公民黨的前身)作為爭取對象,以為4位大狀再加建制派的35位議員便有39票在手,只要再爭取幾位友好或溫和的民主派議員支持,便有足夠的三分之二票數在立法會內通過政改方案。

曾蔭權政府組成的早期,當時接任政務司長的許仕仁願意接受「大狀黨」喉舌《A45》報的訪問,足見新政府對「大狀黨」的期望甚高。

可能正因為新政府的政治歷練未夠,對「大狀黨」一廂情願,誤判了形勢。政改方案被立法會否決後,曾蔭權和許仕仁憤慨之情,溢於言表。

到去年處理政改方案時,中央改變策略,以爭取民主黨為主,並直接操盤,使談判中因誤會而導致失敗的機會減少。

2005年和2010年兩次政改的不同經驗,顯示有關政改的談判工作絕對不能匆忙或者粗疏,亦絕對需要特區政府與中央協同處理。

未來6年的重要選舉時間表是﹕2012年第一季是特首選舉,2012年第三季是立法會選舉,2016年第三季再有立法會選舉,然後2017年第一季再有特首選舉。

從上述時間表可見,如果下一屆特區政府推遲至2014年內才解決政改問題,則由2013年中至2014年中大約一年時間,政府大量精力會為政改所消耗。而在此之前會有2012年的立法會選舉,而踏入2016年,是年立法會選舉開始對政府施政產生影響。在這次選舉後不久,再下一屆特首選舉又已迫在眉睫。

換句話說,如果下屆特區政府是計劃在2014年中以至尾期間內解決政改問題,該屆政府可以暢順施政的窗口只有2013年初一段短時間及2015年。5年特首任期會「荒廢」一大半!

一個想做事的特首,應該在競選和當選不久後,就把政改提到議事日程上,力爭在2013年底前處理好最少2016及2017年的政改安排,以爭取2014至2015年有兩年較平靜的施政環境。

上述設想當然不能只靠特區政府單方面的努力就能實現,但如果有擔當的特首候選人在今年底及明初在競選期間能提出比較實質的政改主張,會有利於特首在當選後便開始推動有關工作。

無可否認,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下,最有可能出現的情是﹕特首候選人在政改問題上含糊其詞以求蒙混過關,然後在2012年立法會選舉避談有關問題,以避免民主派以此話題影響選情。在立法會選舉後,政府會先搞一輪諮詢,到2013年才交出一份聲稱基於「民意」的報告交中央考慮。至於中央什麼時候會作回指引性決定,就難以作準。

其實政改問題由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至今擾攘已近30年。從政者對這個問題不可能沒有看法,而政治力量之間的討價還價對結果的影響會比所謂民意諮詢實際得多。一個有擔當的特首應在當選後及就任初期,在香港積極推動有關討論,形成一些在政治上現實的進一步民主化方案,爭取中央的支持。在此基礎上,如果有關立法工作能在2013年完成,那麼就能製造空間讓有志從政者以社會及經濟政策和相關政績在2016及2017年競逐立法會和特首的職位。

盧子健 公共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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