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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愛 請問怎麼走 
A-LIN

作詞:徐世珍
作曲:Lee Yeong Hyeon

和你並肩同行 一起走過各種天氣 再冷我都不覺得委屈
但生命轉了彎 慌亂間我回頭看 卻失去你的蹤跡

#不想一睡不醒 免得錯過你的消息
 忍著痛 忍不住了我就深呼吸
 你說過的永遠 說好要帶我去
 心刮著風 下著雨 想著你 往前進

*愛 請問怎麼走 我一個人 翻過山 越過海
 只為你對我好過 這份愛前所未有
 愛 為什麼不走 我也不懂 誰勸我 誰愛我
轉載來自 ※Mojim.com 魔鏡歌詞網 
 誰可以讓我解脫 你的吻像個溫柔的符咒

Repeat #,*

只想等你回頭 緊握我的雙手 想著你就能執著 不管多麼寂寞
我的苦 我的淚 我的理所當然 只要你說你懂 就足夠

我翻過山 越過海
只為你對我好過 這份愛前所未有

愛 為什麼不走 是誰勸我 誰愛我
誰可以讓我解脫 你的吻像個溫柔的符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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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應該推行 但須是其是非其非


文章日期:2011年5月9日

【明報專訊】教育局建議全面推行學校國民教育,透過宣揚國家經濟文化成就,促使學生關愛國家。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推行國民教育實屬理所當然,但應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包容不同觀點,包含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香港是多元社會,思想百花齊放,教育只是學生吸收知識的其中一個途徑,藉灌輸來培育的愛國情懷難以持久;是其是、非其非的認識國情,才能令國民教育深植人心。

教育局上周推出諮詢文件,建議「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將於2012及2013年起分別於小學及中學推行。教師教學須「以情引發」和多用「生活事件」,如「國旗下的講話」、「我為國家隊打氣」,甚至世博會或天災等大自然和人文國情,讓學生判斷思考。

香港在殖民地時期沒有國民教育可言,年輕人被問到自己是英國人還是中國人的時候,不少均啞口無言,填寫表格面對國籍一欄,也往往不知如何是好。1997年回歸之後,國民教育仍未被納入正軌,有教育工作者批評,不少中學局部或全部取消中史作為獨立必修科,摒棄國史,如割國脈。

教與不教爭議不太大

如何教爭議不會小

國民教育在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早已存在,香港並非開歷史先河,社會毋須大驚小怪。教與不教的爭議應該不太大;如何教的爭議則不會小。

政圈早已流傳,特區政府致力推動國民教育,源於中央認為香港雖已回歸祖國,但人心尚未回歸,港人的國民身分認同尚未確立,必須採取措施扭轉這個局面。由於動機決定一切,不少人擔憂國民教育變成洗腦教育,企圖向學生灌輸愛國理念。

事實上,根據政府諮詢文件,部分內容確會引起質疑,例如教育局列出一份評分報告範本,建議為學生的德育和國民身分表現評分,其中國民身分認同包括「為同胞的成就表達欣喜或感到自豪」,以及在升國旗和奏國歌的場合自覺地肅立、安靜等。如此僵化和表面化的評估範本,當中又欠缺了鼓勵學生就相關問題提出質疑與批判的元素,難免被指為要操控學生思想。若學生對國家的個別成就不感到自豪,並能有理有節地解釋箇中原因,甚至說明司徒華劉曉波的堅持和追求才值得自豪,學生又應否被評為不及格?政府應該交代。

此外,在「學習目標」一欄,文件列出了要「認識國家當代發展的重要成就」,更列出航天、高速鐵路等作為例子,但香港社會近年關注的維權、異見人士入獄等內容,文件則未有提及,因而被質疑教學的內容是要「報喜不報憂」。政府多次強調,國民教育並非要向學生「灌輸」某些價值觀,純以提升國民身分認同為目標,絕非「洗腦」課程,敏感議題也可因應校本需要納入討論,但觀乎諮詢文件的具體內容,實難以讓公眾釋疑。

政府在諮詢文件多次強調要確立對「國情」的認識,培養學生的家國情懷,建立國民身分認同。「國情」一詞在現今中國政治有其獨特的解釋,每當國際社會指摘中國違反某些普世價值時,例如人權、法治、言論自由等,中國政府總愛以「國情」作回應,強調中國本身有其發展邏輯與價值,即使違反人類普世價值,也屬情有可原。中國在內地推行的思想教育,也被視之為「國情教育」,可惜,單看內地不斷出現群眾維權運動,維穩開支高企,就知道這種國情教育根本談不上成功。

連思想不自由開放的內地社會,國情教育也未能說服民眾乖乖聽話,把這一套教育搬到言論思想自由活躍的香港,又怎可能有效?

中國有悠長歷史、錦繡河山,有盛衰也有榮辱,只要我們推行國民教育的時候,堅持實事求是,鼓勵批判思考,不以偏概全,在講述國家發展和成就的時候,也承認國家的黑暗面和曾經犯過的錯誤,讓大家認識真正的國情,由此而萌生的愛國情懷,才經得起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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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陰陰 心情也變得有點灰...

迷惘...

路在哪裡?

到底屬於自己的路在那裡??

到底哪一個才是自己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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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 or 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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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超額完成最低工資 商界代表「中晒招」/文﹕李先知


文章日期:2011年4月12日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正式宣布,各個部門聘用的約4萬名外判工,隨最低工資於下月1日起實施後,將可得到「有薪休息日」,不過食飯時間則不計薪。勞工界議員隨即口誅筆伐,力陳政府無良,剋扣工人的「飯鐘錢」。不過,只要大家屈指一算,加進有薪休息日後,約4萬名外判工今後的月薪(以31日計)便達到6944元,較最低工資委員會達成共識時,商界代表以為的5824元高出19.2%。難怪有商界代表慨言,這回信錯了政府及工會,結局只會令更多工人失業,更會有無窮無盡的官司。

負責向特首建議首個最低工資水平的最低工資委員會,在整個商議過程裏,一直都是假設工人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8小時,因此當勞資雙方達成共識,把最低時薪定於28元時,大家的理解是若要化回月薪,便等於26(每月工作天數)×28(時薪)×8(每天工作時數)=5824元。到了立法階段,一眾立法會商界代表仍然以為28元的最低工資時薪,若化作月薪,還是5824元。

怎料法例通過後,工會提出了休息日及食飯時間均應計薪的要求。到了昨日,政府決定了各部門的外判工應可得到「有薪休息日」。經此轉變,最低時薪雖仍是28元,但政府儼如劃下了一個新的最低月薪界線,其計算公式是31(工作天,因包括了5天休息日)×28(時薪)×8(每天工作時數)=6944元。換言之,較原來的5824元高出了19.2%!

若再按照最低工資委員會原來假設每月只有26個有薪工作天計算,6944元的月薪其實已等於33.38元的時薪,亦即較工會在原來談判中所要求的33元時薪還要高。因此工會代表這回可謂超額完成了任務,反觀商界代表卻高喊,這回信錯了政府及工會。

立法會商界議員黃宜弘昨晚形容,現時情「一鑊泡」。他說,《最低工資條例》通過前,政府一直未有清楚交代飯鐘錢及休息日的計算方法,只是強調在立法後會在附屬法例處理,「當時連一個月收入點計都沒有講清楚,說是因為太複雜,原則上要有最低工資,即是訂了28元後才傾……現在搞到一鑊泡,我真不知政府如何收科」。

他強調,五大商會一直對最低工資好有保留,因擔心有僱主負擔不起最低工資,為節省開支,最終出現「有工打變無工打」的情,「現在最驚的情全部發生了,勞工界的議員是在害人,不知道通過條例後會令好多人失望」。

香港總商會理事田北俊亦批評政府這回處事失當,因為以美國為例,其最低工資法例是有明文規定「休息日及食飯時間是不計薪的」,而且承受能力較差的小型企業是可以得到豁免的。所謂小企業的定義是每年生意額不多於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用意正是要防止小企業不會因為最低工資而倒閉,否則到頭來只會害苦了打工仔。

商界代表私下指出,為免成為工會針對的對象,這回商會是不會幫政府「解圍」的。最有可能出現的境是,部分承受能力較低的僱主會先辭退工人,再要求員工簽約,或索性關門不幹。其間當然會有很多爭拗、工人會被辭退、官司連綿等等。

看來政府的最低工資煩惱還陸續有來。

李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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