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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違背終審法院 閉門自證署長無僭建/文﹕李先知


文章日期:2011年6月9日

【明報專訊】屋宇署長區載佳把家居的露台用玻璃窗圍封,令原本在室外的露台變成跟室內面積一樣,遭傳媒質疑有僭建。屋宇署長說這不是僭建,因為不涉及樓宇結構,而且窗戶可開關,符合建築物通風、採光等要求,按法例屬於「豁免工程」,即毋須入則向屋宇署申請許可的工程,是合法改建,不是非法僭建。屋宇署職員巡視後,確認署長對法例的理解正確。昨天,發展局長林鄭月娥立法會上也特地為區載佳「平反」,強調他沒有僭建。

筆者不懷疑區載佳和林鄭月娥都是按一貫的屋宇署執法準則來做判斷和發言,動機良好,真誠無訛,問題在於,對《建築物條例》內有關「豁免工程」一詞應如何詮釋,屋宇署長和發展局長是權威人士嗎?當然不是,只有法院才是權威。法院有就這課題做過裁決嗎?答案是有,而且不是一般法院,而是最權威的終審法院。在屋宇署長發表家居無僭建論後,有法律界和工程界人士先後向筆者反映,屋宇署長的理解明顯不符合終審法院在2007年2月就「信和集團訴恆隆集團」一案所做的裁決。

筆者翻查這宗終院裁決,發現果然如此,終院的解釋推翻了屋宇署對豁免工程的一貫理解!在該案中,信和集團經梁振英測量師行介紹,於1996年12月簽約,向恆隆集團購買一個位於荃灣、有438個房間的興建中四星酒店項目,作價10.7億元。酒店於1998年中落成交付,信和沒有完成交易,質疑恆隆未有履行若干合約規定,恆隆告信和違約,雙方對簿公堂,官司打了近10年,打到終審法院才了斷。

這宗官司裏,恆隆在酒店的天台有一些偏離了原來圖則的加建物,包括一些石屎底座和吊柱,恆隆出示專業意見,認為這些加建物既非在建築物之內,亦不涉及建築物的結構,對大廈的承托力和穩固性沒有影響,屬於豁免工程,屋宇署派人巡視過,也認同是小問題,可算豁免工程,信和不能以此質疑恆隆建築不符法例要求而「踢契」,這觀點獲上訴庭接納。

可是,終審法院認為,《建築物條例》的立法目的,是要求建築物的改動或加建,盡可能接受屋宇署的審核,以保障公眾安全,因此,「豁免工程」的定義應盡可能收窄。據此立法精神,終院認為「在建築物內」也包括暴露於日曬雨淋的天台,「涉建築物結構」則不限於觸動建築物結構的改動或加建,只要從廣義上與樓宇結構有點關連就可以了。因此,恆隆在天台上搭建了核准圖則所無的加建物,終院認為不是豁免工程,屬於違法僭建,哪怕違法的後果不會很嚴重,不至於被收回土地,始終是不符法例要求。

雖然該案恆隆敗訴的主因不是僭建,而是酒店工程延誤,但終院畢竟就豁免工程和僭建的定義作了權威的闡述,而這闡述與屋宇署對法例的理解是南轅北轍的,按照終院的理解,區載佳署長用玻璃窗把露台的頂部結構和底部結構連起來了,當然是「涉及樓宇結構」。

這宗官司轟動業界,屋宇署沒有可能不知道,如今4年多過去了,為什麼屋宇署仍拿舊的準則來向公眾解釋署長家居的加建屬於豁免工程?這種閉門造車自證清白的做法,是守法循規的政府應有的行為嗎?如果政府不認同終院的裁決,可以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但在修例完成之前,終審法院的意見就是法律,屋宇署長和發展局長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李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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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必須謹慎 要有所為有所不為


文章日期:2011年6月9日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審理剛果民主共和國被美國一家基金公司追債8億元一案,關鍵的外交豁免權爭議,涉及中央與香港特區分際的原則性問題,終院就案件作出最終判決前,主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釐清「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的定義,避免出現另一次憲制危機,我們認為十分恰當。這次釋法由終院提出,相信爭議不大,反而終院要求釋法的內容,涉及營商環境和國際投資者的信心,有關釋法內容,中央政府應該徵詢本港商界、大律師公會等意見,確保釋法內容不會損害香港營商環境和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港人對釋法甚為敏感,這宗官司與本港原本無關,只因為內地的國家企業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港的上市公司,香港被美國的基金公司利用為打官司的平台,向剛果追債8億元。事緣剛果民主共和國欠美國一家基金公司約8億元,基金公司知道中國中鐵以投資剛果基建換取採礦權,投資金額2億美元,於是基金公司在本港興訟,要求截取中鐵的投資費,以作抵債。剛果以其國家享有「絕對豁免權」(absolute immunity),阻止基金公司追債,剛果在原訟庭勝訴,基金公司上訴,上訴庭去年裁定剛果敗訴,認為香港應跟隨1997年前的普通法制度,在外交豁免權上採取不包括商業活動的「有限度豁免權」(restricted immunity),所以剛果須向基金公司還債。剛果不服,向終審法院上訴。

中國在外交豁免權方面,實施絕對豁免權,英國則採用有限度豁免權,終院審理此案,實質就是要裁決香港特區在外交豁免權方面,沿用回歸前的舊制,抑或跟隨中央政府的做法。中央政府對此案甚為重視,在原訟庭、上訴庭以及終院審理此案時,中國外交部三度發信,重申中央政府的絕對豁免權立場,其中終院審理時所發出的第三封信,措辭最強烈。信件警告若本港一意孤行採有限度豁免權,將會構成五大影響,包括不符香港特區地位、國家外交立場受質疑、受影響國家向中央交涉損友好關係、中國海外財產安全受威脅、妨礙發展中窮國減債等。信中又提到香港回歸前套用英國的有限度豁免權,回歸後已不適用,因回歸後香港的外交事務由中央政府決定,中央政府早於中英聯合聲明聯絡小組內明確表示過,回歸後香港會使用中國統一的外交豁免制度。

所以,從外交部信件的立場看來,若終院的裁決與此有牴觸,中央政府必定採取行動,勢必掀起一場憲制危機。終院主動提請釋法,有望避免出現此一局面。終院這次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13條和19條的內容,終院認為兩條條文涉及的「國防」及「外交」等國家行為,字詞意思不夠清楚,而此案涉及的「國家豁免」,是否屬於基本法19條的範圍,都有爭議,應由人大常委會釐清解釋。

另外,終院認為,普通法確認一個國家只可以有單一國家豁免政策,法院必須與處理外交事務的行政機構口徑一致,否則可能會對國家的外交關係造成損害。以此為基調,我們有理由相信,人大常委會釋法後,終院就此案的裁決,在原則和精神上,應該不致與釋法內容有根本性偏離。

畫蛇添足會損港地位

國企不應獲外交保護

基本法第19條規定,香港特區對國防和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而剛果案則涉及外交豁免權的詮釋和使用,終院在作出裁決前,要求人大常委會釐清香港在外交事務的角色、地位和分際,無損其裁決的獨立性,反而顯得終院小心行事,反映大法官崇尚法理的同時,並未忽略現實,在拿上,亦顯現出政治智慧。大法官的睿智,希望能夠得到等量的釋法成果。我們這麼講,主要是提醒全國人大常委會之釋法,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所為,是釋法只要就終院認為不清晰之處,提出原則性解釋,給予較狹義的定義,就足夠了。

有所不為,是釋法內容切勿畫蛇添足,首要不應藉此擴權,或藉此收縮香港處理「對外事務」的空間,因為有內地學者把終院提請釋法,與香港特區處理的「對外事務」相提並論,這個提法是否踰乎終院提請釋法的範圍,值得注意。

另一層次有所不為,是中央政府要顧及此案的裁決,與香港營商環境、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有關,釋法內容必須慎重。例如,此案涉及中國中鐵,裁決對國企日後涉及的案件,有案例性質援引作用。國企在港或在外地的商業活動,若可因應情勢需要,隨時祭起「外交豁免」大旗,則不但投資者的利益隨時不保,也會導致投資者對國企敬而遠之,國企受到衝擊之餘,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也會蒙上陰霾。

所以,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次釋法,不應一頭熱地政治掛帥,必須務實處理,有關釋法內容,不應閉門造車,要廣泛徵詢本港商界、法律界(例如大律師公會)的意見,使最終的釋法內容沒有後遺症,不會對本港構成負面影響。

 

希莉婭CELIA·菁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灣的ECFA論述假象大於實象!/文﹕南方朔


文章日期:2011年5月23日

【明報專訊】人的行為裏有所謂「盲點」(blind spot)這種說法,它指的是由於種種原因,人會對再也明顯不過的事情視而不見,對很重要的事情誤以為它根本不重要,在此舉兩個例子。

在1959至1969年間,越戰逐級升高,但在這10年間美國三大政治學報發表的924篇研究文件裏,談越南只有1篇而已。同一時間,最重要的《美國政治科學評論》學報只有1篇談貧窮,3篇談城市危機。越戰、貧窮、城市危機這些六七十年代的大問題當時已浮現,而重要學報完全不加理會。這種盲點的形成,主因應當是學術界依附於體制,沒有人願意去扮演烏鴉角色。

除了政治學之外,財經科學亦然。最近美國已達國家債務上限14兆3000億美元,有債務違約之虞。一個國家的赤字與債務乃是何等嚴重的大事,但在1985至2000年間,「美國經濟研究局」發表過7000多份報告,但與財政品質有關的卻只有5篇而已。這顯示出財經學界對財政赤字及債務完全掉以輕心,甚至不予理會。合理的解釋是自從進入美元時代後,美國已可透過貿易及匯率施壓,要求對美的貿易順差國將它的龐大順差以低利率購買美國公債,此外則是美國債務持續增加,這也是一種通貨膨脹輸出,等於美國向全球徵收通貨膨脹稅,由於這個機制似乎是可以運作的,因此半世紀以來,美國對國家債務根本不加理會,50年裏已75次調高舉債上限,學術界也當然對國家債務的增加視而不見了。

在此以學報的兩則故事為例,乃是在指出,人們的知識或公眾意見經常都受制於權力所營造出來的秩序,這裏所謂的權力包括政治上的權力和經濟上市場這個權力。權力可以造成現實,現實成了秩序,秩序即形成說法,此即「權力——論述」的辨證關係。這也顯示出,許多一時之間看起來很主流、很正確的「說法」即「論述」,它到底是否真的就正確,還有待時間來證明。

我以這種「權力——知識」的辨證關係為題,乃是要藉此來檢證台灣的ECFA論述。台灣的馬政府在過去一年多裏使盡力氣在為ECFA宣傳,它們的ECFA論述裏宣稱,只要簽了ECFA,台灣出口大陸就會佔盡好處,出口大增;由於出口轉好,台灣本身的投資率及僑外對台投資也會增加,增加台灣的就業與工作品質;而更重要的乃是台灣與大陸簽了ECFA後,即可進而與東協國家簽定「自由貿易區協定」(FTA),經濟與政治利益均可大量獲得。

馬政府的這種ECFA論述,在純粹的概念上很難加以否證。現在是個全球市場的時代,開放與大陸的經貿,總是一種有利之舉。馬政府的ECFA論述,將這種利益無限吹大,難怪所有的人也跟在後面吹噓ECFA的好處,儼然只要有了ECFA,台灣的經濟就從此OK。

而我對ECFA乃是從頭就保持懷疑的態度。兩岸至今都還處於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大陸有自己的基本立場,它憑什麼要送給台灣FTA這個大禮,因為台灣與東協國家簽了FTA,就等於有了半獨立的身分。其次,大陸乃是全球最大的工廠與新興市場,因而注定了競爭關係大於合作關係。如今ECFA簽訂了1年,的確證明了馬政府的ECFA論述,完全不像它們所宣揚的那麼偉大!

(一)正如我所理解的,兩岸由於缺乏終極的互信,在FTA這一點可說已徹底跳票,北京毫無理由送給馬政府FTA這個超級大禮物。

(二)兩岸相比,大陸乃是全球最大的工廠和新興市場,台商當然加速往大陸移動。2008年台商對大陸投資106.9億美元,09年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減為71億美元,2010暴增為122.3億美元;2011年第一季台灣對外投資衰退了4.8%,但對大陸投資則繼續大幅成長65.4%,高達37.1億美元。由於台商大舉往大陸移動,許多是整廠遷出,台灣工廠關閉家數已迭創新高,台灣本身的投資率已迭創新低,估計2011年全年將是負成長,這也造成「台灣接單,大陸生產」的比例已破50%,這表示將來台灣的經貿統計已將和台灣的就業與所得脫,台灣流行說官方喜歡宣揚統計數字,而百姓則「無感」,這種「無感」的原因即是「脫」。

(三)台商都會往大陸加速移動,僑外資憑什麼還要找台灣做中繼站?因此近年來台灣的僑外資持續減少,08年衰退46%、09年衰退41%、2010年衰退20%、2011年第一季衰退34%,只剩10億美元。

因此,馬政府的ECFA論述已被證明只是個空頭假象,台灣只有台商階級從ECFA獲利,台灣廣義失業率增加,薪資所得者實質所得倒退,這證明了馬政府的ECFA論述,已的確出了問題。日前在台灣一個會議中,我和許多位學者專家交換意見,大家都一致認為大陸的「12.5」之後,台灣必將更進一步被邊緣化!

(四)配合了馬政府的ECFA論述,馬政府還有另一組陸客論述,宣揚陸客觀光人數。問題在於台灣的陸客觀光乃是一種低端的服務產業,它無法產生高品質就業。

在台灣並沒有人反對兩岸經貿,但當代學者早已指出,面對市場的開放,挑戰也日益加強,因而自主的能力日益重要,不在自主能力上提升,只靠一個ECFA,最後一定使台灣成為以大陸為中心的垂直分工架構下的一環,這乃是台灣已必須徹底反省馬政府的ECFA論述的理由!

南方朔 《亞洲週刊》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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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川震貪官僅治標 制度建設才可治本



文章日期:2011年5月21日

【明報專訊】汶川大地震剛過3周年,災區一幢幢簇新樓房拔地而起,外觀美輪美奐,使人讚歎不已;不過,樓房是否符合應付8級或以上大地震的要求,是一大懸念。綿陽市和汶川縣兩名主管重建的官員,被揭發涉嫌貪污,雖然不能因此斷定重建質量有問題,但是偌大一個災區,涉及重建的官員以千計以萬計,已暴露的兩宗懷疑貪污事件,是否只屬冰山一角,值得關注。當局不應該為了面子而不敢嚴打,否則形同縱容貪官,一錯再錯,禍國殃民。

香港在綿陽援建23項目

必須確保質量安全

據知,涉嫌貪污的兩名官員,一名是綿陽市主管重建的副市長廖明,在他家中搜出現金、古玩等資產,價值超過1億元人民幣,廖明已被「雙規」;另一人是汶川縣產業恢復重建指揮部副指揮長、縣政協副主席向世茂,他涉嫌在重建過程中貪腐,被有關部門調查,據悉,涉案金額約2000萬。

汶川大地震重建涉及逾萬億元資金,以內地的體制和官場文化,一般人都不相信有百分百「廉潔重建」這回事,問題是貪腐行為有多嚴重,對安全質量有多大影響而已。

這次災後重建,廣及四川、甘肅、陝西3省51個縣市,投入資金逾萬億元,涉及官員和資金之多,歷來罕見,若無一套嚴格監察審計制度,以內地官場一貫運作使人詬病之處,出現貪污行為絕不出奇。內地當局也知道防範重建貪污的重要,據國家審計署官員日前透露,就重建審計,組織了各級審計機關派出7000多個審計組,2萬多人次,截至2010年底,促進2900多個項目加快了建設進度,節約重建資金或挽回損失約60億元,另向有關司法和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線索31起,涉案金額2900多萬元,52名涉案人員中已有19人被判刑,17人被給予黨紀處分。

國家審計署所揭露事態,反映了多少重建問題,由於資料不多,無法研判;但是從移送法辦的案件數目和涉及金額,與整體重建規模比較,可說是微不足道。如果官員人格在重建中果真昇華到廉潔奉公,那是值得慶賀的;但是實情如何?相信不少人都抱有疑問。

總理溫家寶5月9日在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座談會上的講話,高度肯定重建工作,包括提到「恢復重建4萬多個項目,上萬億元的投資,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實現了廉潔重建」。我們認為溫總這一點評價,可能言之尚早,因為廖明和向世茂的案件,反映實情與廉潔重建頗有距離,問題只是貪污有多嚴重而已。當局若要藉川震重建,重塑使人耳目一新的官場文化,就應該全面審查全部項目,對違規違法情事,依法嚴肅處理。

一般人對重建可能出現貪污,早就有此擔憂,因為大地震發生後所暴露豆腐渣工程殺人,當局不但未追究,反而對於追查豆腐渣工程的人和學生家長,諸多打壓(其中譚作人等已經被投獄)。當局的做法,貪官污吏和奸商狡徒看在眼裏,會使他們打消中飽私囊和偷工減料的念頭?肯定不會。溫總口中「學校、醫院等的抗震設防標準由7度提高到8度,建築物更加安全」的說法,抗震設防標準設定在10度都可以,但是在貪污行為面前,所謂設防標準的真實意義,稍為了解國情的人都會心裏有數。

陽光計劃輿論監督

肅貪倡廉才不致淪為空話

重建有貪污,質量安全就有問題,我們建議中央以專案方式,組織獨立專家團隊,全面審視川震重建的質量,若發現問題,要盡早補救。至於香港特區政府援建的項目,也要採取類似行動。以廖明主管的綿陽市重建為例,特區政府共援建23個項目,包括5所學校、9個醫療項目和9個社會福利項目,這些都是涉及公使用的設施,若貪污影響質量安全,則可能會陷民於險境,所以,特區政府應該重新審視,以確保援建工程有朝一日不會成為殺人工程。

內地當局對於官員貪污腐敗,知之甚詳,曾經不止一次把貪腐與「亡黨、亡國」相提並論,也不止一次表示下決心遏止貪腐,說過官員若有貪污瀆職,不論職位多高,也會一查到底云云。但是,內地在權力不受制約、輿論未能充分監督下,吏治不可能清明,反而結構性、集團性、共生性的龐大貪污體系,隱然成形並壯大,其性質與1960年代香港警隊的貪污情類似。當時的警隊,若有人要廉潔自持也難若登天,因為其他同僚都貪污,你一個人獨善其身,其他人會放心嗎?結局是被排擠。目前內地官場,就出現類似情。

當年港英政府肅清警隊貪污,在體制外另設廉政公署,幾經激烈鬥爭,包括採取特赦,才出現目前香港整體社會、包括警隊相對廉潔的局面,而香港的廉政,在國際長期位居前列,成為其他不少國家、地區的學習對象。內地對於香港廉政的由來和做法,也有較全面認知,只是未見當局下決心全面推動廉政建設而已。對付貪污腐敗,把貪官繩之於法只屬治標;治本之策在於制度建設,內地若仿效香港的廉政經驗,加上官員財產向社會公開,攤在陽光下,容許公和輿論監督,我們相信,「中國廉政」絕對不是夢,而是有可能實現的事。只有這樣,內地才會出現真正穩定的局面,經濟、社會以至國家,才可以持續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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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應該推行 但須是其是非其非


文章日期:2011年5月9日

【明報專訊】教育局建議全面推行學校國民教育,透過宣揚國家經濟文化成就,促使學生關愛國家。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推行國民教育實屬理所當然,但應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包容不同觀點,包含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香港是多元社會,思想百花齊放,教育只是學生吸收知識的其中一個途徑,藉灌輸來培育的愛國情懷難以持久;是其是、非其非的認識國情,才能令國民教育深植人心。

教育局上周推出諮詢文件,建議「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將於2012及2013年起分別於小學及中學推行。教師教學須「以情引發」和多用「生活事件」,如「國旗下的講話」、「我為國家隊打氣」,甚至世博會或天災等大自然和人文國情,讓學生判斷思考。

香港在殖民地時期沒有國民教育可言,年輕人被問到自己是英國人還是中國人的時候,不少均啞口無言,填寫表格面對國籍一欄,也往往不知如何是好。1997年回歸之後,國民教育仍未被納入正軌,有教育工作者批評,不少中學局部或全部取消中史作為獨立必修科,摒棄國史,如割國脈。

教與不教爭議不太大

如何教爭議不會小

國民教育在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早已存在,香港並非開歷史先河,社會毋須大驚小怪。教與不教的爭議應該不太大;如何教的爭議則不會小。

政圈早已流傳,特區政府致力推動國民教育,源於中央認為香港雖已回歸祖國,但人心尚未回歸,港人的國民身分認同尚未確立,必須採取措施扭轉這個局面。由於動機決定一切,不少人擔憂國民教育變成洗腦教育,企圖向學生灌輸愛國理念。

事實上,根據政府諮詢文件,部分內容確會引起質疑,例如教育局列出一份評分報告範本,建議為學生的德育和國民身分表現評分,其中國民身分認同包括「為同胞的成就表達欣喜或感到自豪」,以及在升國旗和奏國歌的場合自覺地肅立、安靜等。如此僵化和表面化的評估範本,當中又欠缺了鼓勵學生就相關問題提出質疑與批判的元素,難免被指為要操控學生思想。若學生對國家的個別成就不感到自豪,並能有理有節地解釋箇中原因,甚至說明司徒華劉曉波的堅持和追求才值得自豪,學生又應否被評為不及格?政府應該交代。

此外,在「學習目標」一欄,文件列出了要「認識國家當代發展的重要成就」,更列出航天、高速鐵路等作為例子,但香港社會近年關注的維權、異見人士入獄等內容,文件則未有提及,因而被質疑教學的內容是要「報喜不報憂」。政府多次強調,國民教育並非要向學生「灌輸」某些價值觀,純以提升國民身分認同為目標,絕非「洗腦」課程,敏感議題也可因應校本需要納入討論,但觀乎諮詢文件的具體內容,實難以讓公眾釋疑。

政府在諮詢文件多次強調要確立對「國情」的認識,培養學生的家國情懷,建立國民身分認同。「國情」一詞在現今中國政治有其獨特的解釋,每當國際社會指摘中國違反某些普世價值時,例如人權、法治、言論自由等,中國政府總愛以「國情」作回應,強調中國本身有其發展邏輯與價值,即使違反人類普世價值,也屬情有可原。中國在內地推行的思想教育,也被視之為「國情教育」,可惜,單看內地不斷出現群眾維權運動,維穩開支高企,就知道這種國情教育根本談不上成功。

連思想不自由開放的內地社會,國情教育也未能說服民眾乖乖聽話,把這一套教育搬到言論思想自由活躍的香港,又怎可能有效?

中國有悠長歷史、錦繡河山,有盛衰也有榮辱,只要我們推行國民教育的時候,堅持實事求是,鼓勵批判思考,不以偏概全,在講述國家發展和成就的時候,也承認國家的黑暗面和曾經犯過的錯誤,讓大家認識真正的國情,由此而萌生的愛國情懷,才經得起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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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超額完成最低工資 商界代表「中晒招」/文﹕李先知


文章日期:2011年4月12日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正式宣布,各個部門聘用的約4萬名外判工,隨最低工資於下月1日起實施後,將可得到「有薪休息日」,不過食飯時間則不計薪。勞工界議員隨即口誅筆伐,力陳政府無良,剋扣工人的「飯鐘錢」。不過,只要大家屈指一算,加進有薪休息日後,約4萬名外判工今後的月薪(以31日計)便達到6944元,較最低工資委員會達成共識時,商界代表以為的5824元高出19.2%。難怪有商界代表慨言,這回信錯了政府及工會,結局只會令更多工人失業,更會有無窮無盡的官司。

負責向特首建議首個最低工資水平的最低工資委員會,在整個商議過程裏,一直都是假設工人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8小時,因此當勞資雙方達成共識,把最低時薪定於28元時,大家的理解是若要化回月薪,便等於26(每月工作天數)×28(時薪)×8(每天工作時數)=5824元。到了立法階段,一眾立法會商界代表仍然以為28元的最低工資時薪,若化作月薪,還是5824元。

怎料法例通過後,工會提出了休息日及食飯時間均應計薪的要求。到了昨日,政府決定了各部門的外判工應可得到「有薪休息日」。經此轉變,最低時薪雖仍是28元,但政府儼如劃下了一個新的最低月薪界線,其計算公式是31(工作天,因包括了5天休息日)×28(時薪)×8(每天工作時數)=6944元。換言之,較原來的5824元高出了19.2%!

若再按照最低工資委員會原來假設每月只有26個有薪工作天計算,6944元的月薪其實已等於33.38元的時薪,亦即較工會在原來談判中所要求的33元時薪還要高。因此工會代表這回可謂超額完成了任務,反觀商界代表卻高喊,這回信錯了政府及工會。

立法會商界議員黃宜弘昨晚形容,現時情「一鑊泡」。他說,《最低工資條例》通過前,政府一直未有清楚交代飯鐘錢及休息日的計算方法,只是強調在立法後會在附屬法例處理,「當時連一個月收入點計都沒有講清楚,說是因為太複雜,原則上要有最低工資,即是訂了28元後才傾……現在搞到一鑊泡,我真不知政府如何收科」。

他強調,五大商會一直對最低工資好有保留,因擔心有僱主負擔不起最低工資,為節省開支,最終出現「有工打變無工打」的情,「現在最驚的情全部發生了,勞工界的議員是在害人,不知道通過條例後會令好多人失望」。

香港總商會理事田北俊亦批評政府這回處事失當,因為以美國為例,其最低工資法例是有明文規定「休息日及食飯時間是不計薪的」,而且承受能力較差的小型企業是可以得到豁免的。所謂小企業的定義是每年生意額不多於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用意正是要防止小企業不會因為最低工資而倒閉,否則到頭來只會害苦了打工仔。

商界代表私下指出,為免成為工會針對的對象,這回商會是不會幫政府「解圍」的。最有可能出現的境是,部分承受能力較低的僱主會先辭退工人,再要求員工簽約,或索性關門不幹。其間當然會有很多爭拗、工人會被辭退、官司連綿等等。

看來政府的最低工資煩惱還陸續有來。

李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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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屆特首的首要工作——政改/文﹕盧子健


文章日期:2011年4月6日

【明報專訊】如無意外,大約一年之後,下一屆特首便會產生。

特首「跑馬仔」早已開始,大家在競猜人選,也有人開始埋堆和落注。不過,香港社會要認真想想,特首選舉是否只是一個誰人當選的問題。

參考過去14年的經驗,中央政府也許就是只側重處理特首人選問題,香港管治問題日益惡化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回歸後兩位特首無論是背景、經驗、網絡和長處等都不一樣,但結果卻是民望低落、政不通、人不和。特區的管治問題不單是特首的人選問題。

特首選舉,除了確定下屆特首人選外,同時是討論香港管治問題及改組管治班子的契機。如果不抓住這個契機把這兩項工作處理好,縱使當選的特首有三頭六臂,結果可能還是灰頭土臉地收場。

因為上述問題的重要性,在未來一年內,我會利用本欄的空間,有系統地探討這些問題。今日本文所想探討的是﹕下屆特首的首要工作是什麼?

我的答案是﹕政改

我認為政改是下屆特首的首要工作,並不是因為以為政改可以解一切有關管治的問題。我的考慮是﹕政改是香港各種政治力量的一個主要撕裂因素。如果這個問題不盡速處理,香港做到政通人和的希望就很渺茫。

在2005年,曾蔭權接替董建華出任特首。當時是曾蔭權與市民的蜜月期。同年底,關於2007及2008年的政改方案提交到立法會討論。由於方案被立法會否決,曾蔭權與民主派的關係從此冷卻。

在時機來說,當時形勢對通過政改方案相當不利。因為有關方案是在曾蔭權上台前已經定了框架,他的迴旋空間並不多。

同時曾蔭權政府亦押錯了注,以立法會內的「大狀黨」(即公民黨的前身)作為爭取對象,以為4位大狀再加建制派的35位議員便有39票在手,只要再爭取幾位友好或溫和的民主派議員支持,便有足夠的三分之二票數在立法會內通過政改方案。

曾蔭權政府組成的早期,當時接任政務司長的許仕仁願意接受「大狀黨」喉舌《A45》報的訪問,足見新政府對「大狀黨」的期望甚高。

可能正因為新政府的政治歷練未夠,對「大狀黨」一廂情願,誤判了形勢。政改方案被立法會否決後,曾蔭權和許仕仁憤慨之情,溢於言表。

到去年處理政改方案時,中央改變策略,以爭取民主黨為主,並直接操盤,使談判中因誤會而導致失敗的機會減少。

2005年和2010年兩次政改的不同經驗,顯示有關政改的談判工作絕對不能匆忙或者粗疏,亦絕對需要特區政府與中央協同處理。

未來6年的重要選舉時間表是﹕2012年第一季是特首選舉,2012年第三季是立法會選舉,2016年第三季再有立法會選舉,然後2017年第一季再有特首選舉。

從上述時間表可見,如果下一屆特區政府推遲至2014年內才解決政改問題,則由2013年中至2014年中大約一年時間,政府大量精力會為政改所消耗。而在此之前會有2012年的立法會選舉,而踏入2016年,是年立法會選舉開始對政府施政產生影響。在這次選舉後不久,再下一屆特首選舉又已迫在眉睫。

換句話說,如果下屆特區政府是計劃在2014年中以至尾期間內解決政改問題,該屆政府可以暢順施政的窗口只有2013年初一段短時間及2015年。5年特首任期會「荒廢」一大半!

一個想做事的特首,應該在競選和當選不久後,就把政改提到議事日程上,力爭在2013年底前處理好最少2016及2017年的政改安排,以爭取2014至2015年有兩年較平靜的施政環境。

上述設想當然不能只靠特區政府單方面的努力就能實現,但如果有擔當的特首候選人在今年底及明初在競選期間能提出比較實質的政改主張,會有利於特首在當選後便開始推動有關工作。

無可否認,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下,最有可能出現的情是﹕特首候選人在政改問題上含糊其詞以求蒙混過關,然後在2012年立法會選舉避談有關問題,以避免民主派以此話題影響選情。在立法會選舉後,政府會先搞一輪諮詢,到2013年才交出一份聲稱基於「民意」的報告交中央考慮。至於中央什麼時候會作回指引性決定,就難以作準。

其實政改問題由中英就香港前途談判至今擾攘已近30年。從政者對這個問題不可能沒有看法,而政治力量之間的討價還價對結果的影響會比所謂民意諮詢實際得多。一個有擔當的特首應在當選後及就任初期,在香港積極推動有關討論,形成一些在政治上現實的進一步民主化方案,爭取中央的支持。在此基礎上,如果有關立法工作能在2013年完成,那麼就能製造空間讓有志從政者以社會及經濟政策和相關政績在2016及2017年競逐立法會和特首的職位。

盧子健 公共事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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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商霸道巧取豪奪 政府應介入教科書出版


文章日期:2011年4月6日

【明報專訊】書商與教育局磋商教科書、教材分拆出售,未達共識之際,前日悍然單方面宣布今年書價平均加價3%至5%。書商霸道、反口食言的嘴臉,表露無遺;教育局官員在磋商過程中,是否誤判書商的意向,未能察覺書商虛與委蛇的拖拉戰術,致使政府陷於被動位置,很值得政府反省;最無辜是學生和家長,於教科書沒有選擇權、卻要支付包括教材在內的昂貴費用。我們認為,書商長期有恃無恐,動輒改版,一而再無理加價,增加家長負擔,均源於洞識當局迷信市場機制,對書商無力反制。政府如今盼望輿論壓力能令眼中只有錢的書商收斂,有點兒緣木求魚,因此我們建議政府擬備具體介入教科書的措施,顯示整頓不公平、不合理教科書市場的決心,家長和學生被搜刮的情才有望終止。

與政府對抗與市民為敵

書商拒分拆更悍然加價

教科書售價近10年裏只有兩年沒有漲價,每次都有不同的藉口和理由,時而紙價貴、時而薪金高、時而通脹升等,甚至在2001年通縮期間,書商仍然要加價。其後更被傳媒揭發有書商向學校餽贈甚至代教師批改作業等近行賄的手法,換取學校訂購教科書。羊毛始終都會出自羊身上,書商藉教科書與教材綑綁一併出售,令教材費用悉數由家長負擔,這是書價每年都使許多家長張羅頭痛的原因。

2008年,政府鑑於學校每年收到不少電子白板等教材,成本卻轉嫁家長,遂成立專責小組,要求書商分拆教科書和教材定價。到2010年5月,書商提出教科書凍價,換取教科書和教材分拆定價延後1年實施,教育局接納有關安排。所以,今年教科書和教材分拆定價和出售,應該是去年書商與教育局所達致共識,也是書商對社會作出的莊嚴承諾。現在書商單方面拒絕分拆,更且提出了加價。書商反口食言,並借教育局過橋,變本加厲地搜刮家長,這個做法使人憤怒。

過去,書商挖空心思加價,以一些似是而非的藉口,唬弄家長和社會,今年則明刀明槍,毀諾棄信,敢於與教育局反目、敢於與全港家長為敵,可以說,這是教科書售價困擾家長和社會以來,書商最明目張膽、赤裸裸地暴露其真面目的一次。書商這次蠻橫取態,應該預期家長和社會有強烈反彈,但是書商依然我行我素,究竟他們有何恃賴,可以張狂到這個程度?我們判斷應有如下幾個理由﹕

首先,現在距離學校選定採用什麼教科書,還有約一個月時間,書商此際「發難」,當局根本無足夠時間回應,學校和家長只有「硬啃」;

其次,書商可能認為,定價與政府何干?他們不相信政府敢指定售價;

第三,有人認為政府手執審批教科書大權,書商若與政府對抗,日後可能要付出代價云云,但是出版教科書,由於審批程序耗時甚長,門檻甚高,業內早已形成幾個出版商寡頭壟斷的局面,除非短期內加入實力強大的競爭者,否則教育局審批時,面對還是那幾個出版商交來的課本,還有什麼選擇?

至於教育局,在書商食言蠻幹之後,未能達致既定政策目標,也就是說,教育局爭取教科書與教材分拆,從而減輕家長的負擔的努力,宣告失敗。書商的盤算,固然是導致這個結果的主要原因,但是教育局與書商磋商過程中,曾否誤判形勢,在書商單方面宣布加價時,才知道磋商失敗?關於教科書與教材分拆的具體安排,教育局與書商去年開展磋商以來,據知書商1年來已多次提出警告,要求再延遲1年分拆,或一再訴說分拆有困難等等,亦即有很多有意反口的象,官員是否警覺得到?這些地方均十分都值得特區政府深刻反省。

分拆教科書和教材,涉及書商的巨大利益,而在市場扭曲、不存在完全競爭,類如地產市場處於寡頭壟斷的情下,教育局除非有決心改變市場現狀,使得書商對政府有所忌憚,否則在磋商之中,實在看不出教育局有什麼招數,逼使書商非俯首貼耳不可。

政府做好出版準備

引而不發逼書商斧正

政府若認真對待教科書問題,必須馬上下定決心、並公開宣示政府會以包括進入市場、出版教科書的方式,匡正教科書市場的不公平、不合理現狀。我們認為,只有如此,長期表現頑劣的書商才會認真看待書價問題。

其實,在其他國家,例如中國內地和日本等,都是由政府掌控或主導教科書出版,免費供應給學生,而在本港,政府對教科書有全面的審批權力,所以政府對教科書實際出版,其實只有一步之遙。只要本港有一個獨立、具公信力機制決定教科書的內容,確保教科書不會起政治洗腦的作用,看不到政府為何不能參與出版教科書的理由。

我們認為,既然書商取態只求眼前利益,不惜與政府對抗、與家長為敵,政府不應該繼續軟弱下去,要積極做好主導教科書出版的前期準備工作,然後採取引而不發姿態,要求書商改變營運策略。事實上,政府在處理最低工資問題上,早已用過這套一軟一硬的做法。如今應先以1年或兩年為限期,要求書商自行斧正教科書市場的種種不公、不義的定價安排。若書商不理會或效果不佳,政府就要出手保障家長和學生的利益。若非如此,政府的口誅筆伐,恐怕無法反制頑劣的書商。家長、學生固然是輸家,任期已在倒數中的現屆政府恐怕再難樹立管法威信。因此,我們判斷這一仗曾蔭權政府已沒有退讓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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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怎派 要問過私隱專員/文﹕李先知


文章日期:2011年4月4日

【明報專訊】財政司長承諾向每個成年香港永久居民派發6000元,這筆錢到底幾時派、怎麼派,公眾非常關注。

官場耳語謂,政府相關部門正趕工制訂派錢流程和細則,目標是要趕在立法會暑期休會前向立法會提出細節,以爭取相關撥款獲通過;但官員強調並沒有「7月1日大遊行前」要派錢的所謂死線。

不過,官員承認,要毫無漏洞地向數百萬人派錢,難度甚大,眼前首要解決的是個人資料私隱保護問題。為此,財經及庫務局高官正與私隱專員密斟。

為什麼政府派錢要問私隱專員?官場耳語謂,政府手上根本沒有全港市民的戶口資料,稅局有的薪俸稅納稅人資料不過百餘萬,積金局手上的強積金戶口亦不過涵蓋200多萬人,

只有全港銀行加起來的戶口數目最多,最接近全面覆蓋,而且直接注入銀行戶口可免卻派送過程錯誤(例如寄失支票),政府一開始就認定要借助銀行來派錢,辦法是請市民到銀行提交申請資料,

由銀行把申請人的個人資料連同戶口資料提交入境處核對個人身分,避免重複派錢,這個步驟涉及大量的個人資料轉移和資料審核,

既要保障銀行的客戶機密,又要維護客戶的個人私隱,箇中細節相當複雜,不問私隱專員公署很容易會出事。

來自銀行界的消息卻指出,幾家大銀行對於協助政府派錢,從一開始就有保留,因為涉及大量行政工作,佔用分行前線人員許多時間,

甚至造成大排長龍,影響正常銀行服務。幾家大銀行因此曾提出,是否應該按處理的個案數目給銀行一筆合理的行政費,彌補銀行的開支成本?

但這個建議剛提出來,已經給與會的金管局代表否決,因今次是共襄義舉,還富於民,絕對不容許「過水濕腳」,否則會給市民罵死,

銀行要有長遠眼光,愛惜聲譽。銀行界對這番大義然的話當然不表異議,唯有「啃了這豬頭骨」。

如果趕不及在7月1日前派錢,會否刺激較多市民七一上街遊行?官場耳語謂,政府的目標是制訂一套盡可能完備的派錢計劃,確保派得準確和順暢,

這套計劃肯定會在立法會暑期休會前提上財委會,尋求議員批准撥款,七一前市民應該可以知悉派錢的細節和執行時間表,但期望七一前已經有錢落袋,

則有點不切實際,就算立法會開快車批准了撥款,要處理逾600萬人的申請和審核,快則數周,慢則數月。由於肯定要分批派,故此在今年底前全數派出已經很不錯。

財爺曾俊華曾說要鼓勵市民把拿到的6000元儲起來,不馬上花掉,以免刺激通脹。為此,知情者指出,鼓勵的辦法主要是給一個高於通脹的利息,

吸引市民把錢繼續存在銀行戶口內,就好像做了定期存款,期滿才有鼓勵性的利息收入,未滿期提錢就沒有。如果有許多市民選擇這樣做,

對政府來說是可以減少派錢對通脹的刺激作用,對銀行來說則是政府出高息幫銀行吸存款,變相降低了銀行的資金成本,這對於付出了行政成本的銀行,算是一份安慰獎,過水濕腳的願望不至於全盤落空。

網誌﹕http://blog.mingpao.com/LSZ.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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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豎立孔子像 吳邦國報告一風吹?


文章日期:2011年4月2日

【明報專訊】在天安門廣場豎立一座孔子巨大塑像,實在是一件十分奇特而不可理解的事。面對廣場正中的毛主席紀念堂和天安門城樓的毛澤東巨幅畫像,更有對幹的意味。毛澤東一生反對孔孟之道,到晚年還要發動一場「批林批孔」運動。今天聲言還要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旗幟的人,卻幹了一件舉世矚目的怪事。是贈興還是「景」,實非我們凡人所能理解。

現代中國從五四運動直到文化大革命,都是批判孔子的,認為孔子是維護封建禮教的總代表。從打倒孔家店到批孔,一部中國現代史,貫串反儒家的思想路線。到了近年,有點「撥亂反正」,於是孔子又「香」了起來。

孔子學說和儒家理論,應該是中華文化的重要遺產,可以批判地吸收。過去一概否定是不對的,今天全盤肯定,也值得商榷。

但現代中國社會有一個很不好的思維習慣,這就是絕對化。要是好的便絕對地好,壞的便是絕對的壞。

現代史實更改頻仍

以現代歷史來說,只不過是近百年的事,顛來倒去,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明天又再否定今天,使人無所適從。歷史服從現實政治需要,欠缺客觀判斷,更不允許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抗日戰爭的歷史,一向鼓吹全是中國共產黨領導。是的,中共抗日最堅決,也打了許多勝仗,游擊戰爭更有許多可歌可泣的故事。但國民黨軍隊在抗日主戰場上也作出了貢獻,而且這不是蔣介石領導有方,而是國民黨軍隊中官兵的功勞。大多數軍民為民族大義,奮起抗日,同樣有不少可歌可泣的事。

到了兩岸關係緩和,台灣國民黨重新掌政,為了統戰需要,對國民黨軍隊在抗日的表現,在歷史記載中便有所鬆動和更改。一些抗日的國民黨將領,又重新出現在史料和文藝作品之中。

同樣,共產黨人中的著名人物,如陳獨秀、林彪以至他手下的四虎將黃永勝、吳法憲、邱會作、李作鵬,最近的評價也有所變化。

為政治需要編史

當然,對歷史人物和事件,由於史料的深掘和重新發現,修改了過去的記載和評價是允許的。但是,有的人卻因為政治上的需要,或為王者諱,或為打擊對手而抹黑,這種種做法屢見不鮮。比如由莊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國家主席,卻在翌年變成「叛徒、內奸、工賊」。而且還能「招降納叛,搜羅了一幫子叛徒、特務」,「竊取了黨和國家的重要職務,控制了從中央到地方許多單位的領導權」。這不是不可思議的天方夜譚麼。

後來在回答這段荒謬的歷史時說,這是林彪、江青一伙的詭計。這種結論,也是沒有說服力的。難怪在林彪集團被粉碎後,其黨羽之一的吳法憲,在他的回憶錄中,對法庭判決他的罪行的判決書表示不服。他寫道,說他積極參與林彪奪取最高權力的活動,但是,林彪地位的上升,是與「毛主席的賞識和提拔分不開的」;「林彪的接班人地位,是寫進中共黨章中的」;「這一切,都不是林彪奪權得來的,而是毛主席親自選擇和安排的」。

豎像引起不同解讀

正是對歷史問題的翻雲覆雨的說法,減弱了官方欽定的歷史著述的說服力。一部中國共產黨黨史,從胡喬木的那一本《中國共產黨三十年》,到最近出版的《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60年間,黨史不知修改過多少遍。那本早年中共黨員必讀的斯大林編訂的《聯共黨史》,結果證明只是一本為斯大林歌功頌德、顛倒黑白的歷史。

在天安門廣場豎立孔子巨像,也許只是說明當今中央領導重視發揚中華民族固有的傳統文化。發揚傳統中華文化是對的,這是細水長流的事,不是豎立一座巨像便能奏效。

但是,天安門廣場孔子塑像的豎立,卻引來不少解讀。不少人認為現在國人缺乏信仰,有必要宣揚「孔子思想」,以這位封建人物鎮國。當前各地大建寺廟以至為老子、曾子、孫子大建公園景點之類,還有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再在北京大劇院前豎立關公像,以團結海外華人華僑等等,五花八門,一股復古之風勁吹。難道吳邦國委員長在這一次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所作報告中強調指出﹕「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的話,京城中人只當作耳邊風?

與吳邦國講話唱對台

吳邦國再次強調「六不」,即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不搞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是一個十分正統的宣言。其他的五不,已講過多次,耳熟能詳。確立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地位,也已多次說過。但概括為「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卻似乎是第一次。由此可見,指導思想定於一尊,實是不可動搖。就在他代表中央講話之前,天安門廣場矗立孔子巨像,與毛澤東唱對台,確立孔子思想地位,這與「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符。而且擺在毛主席紀念館和毛澤東巨像之前,更是明顯地「多元化」,用意為何,請高明者有以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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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非零和遊戲 提升競爭力勞資雙贏


文章日期:2011年4月2日

【明報專訊】自從最低工資的細節公布後,社會出現不健康的勞資紛爭,僱主聲稱扣飯鐘錢沒有違法,工會則狠批僱主無良,最低工資立法未見其利先見其害。其實,最低工資可以不是零和遊戲,港島堅尼地城卿旺大廈的立案法團與保安員,透過靈活運用資源,提升工作效率,最終達至勞資雙贏的安排——保安員獲加薪,管理費亦毋須增加。雖然這一例子未必適用於所有行業,但勞資雙方若能效法其精神,放下你死我活的鬥爭心態,共同合作找出提升生產力的方法,大家較有可能找到共贏之路。

地產代理公司美聯的做法亦可取。美聯決定增加代理的底薪以符合最低工資要求,但代理下班後與客人「睇樓」之間的空檔則不計算工時。這種彈性做法,既可調升員工底薪,又不致大幅加薪至不符現實損害公司利益,做法應可獲勞資雙方接受。

不過,部分資方「算死草」的做法則很有問題,最新例子是工會指摘連鎖茶餐廳集團翠華要求員工更改僱傭合約,不單將休息日改為無薪,更把年終花紅攤分到每個小時的薪酬,員工表面上加薪,但全年總計,員工薪酬減少約5%。

最低工資的原意是希望低薪工人可獲加薪,若明加實減、不加反減,則有違最低工資原意,不能接受。如果僱主這樣做,很容易會賠上商譽,影響生意,得不償失;大家樂事件是前車之鑑,僱主們應引以為戒。

除餐飲業外,大廈保安是另一重災區,有大廈立案法團為提高保安員薪酬,被迫加管理費,小業主叫苦;亦有法團縮減保安員,節省開支,令到不少保安員擔心落實最低工資後反會被解僱。

然而,最低工資可以不是零和遊戲,勞資只要願意合作,是可以雙贏的。

本報昨日報道,堅尼地城卿旺大廈聘請了3名保安員,月薪7000元,包休息日薪金及飯鐘錢,日做12小時,過往分為兩更,日更2人,夜更1人。為符合最低工資規定,法團決定將保安員薪金增至8124元,保留原有福利,但工時減至10小時,並分成三更,每更之間的2小時重疊時間,第2名保安就可用膳或巡樓。此外,法團的維修基金向來有盈餘,連同實施節能措施後節省的2000元電費,用作補貼增加的薪酬開支。

就是如此,勞資雙贏:保安員減了工時加了薪,大廈保安服務得以維持質素,業主也毋須增加管理費。過去大眾一直認為,保安員若要加薪,一是加管理費,一是削人手,但原來還有「第三條路」。

卿旺大廈有一個重要經驗值得推廣,那就是在現實工作環境中,可能有一些資源未被充分利用,這是一種浪費;若能動動腦筋,找出人手重複配置或未能善用者,再加以有效調配,就有可能提升生產力。

在上述例子中,只要把保安員的更表靈活調配,就能在同樣人手並縮減工時下維持服務質素;保安員巡邏時順手關掉不必要的燈及冷氣,節省電費,補貼保安員工資。換言之,最低工資驅使法團把現有的資源「逐小時」重新檢視,找出可以改善的空間,減少了浪費,提升了生產力,締造了共贏的結果。

卿旺大廈的做法不一定適用於其他大廈或屋苑,更未必適用於其他行業,但它善用最低工資的契機,進行資源檢視,減少浪費,提升生產力的精神,則值得借鑑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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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隊要上跑道——每個香港人都是隊員 /梁振英


文章日期:2011年4月1日

【明報專訊】一周前,上海宣布「四大航運機構同時落滬」,報章報道的副題是﹕「劍指國際市場,上海航運中心能級提升。」

過去兩三年,我不斷建議香港在貨櫃碼頭的基礎上,將航運中心升級,利用香港的金融和專業服務,結合法治、兩文三語和國際聯繫等優勢,在香港發展類似倫敦的國際航運服務業,提供船舶買賣、租賃、融資、保險和相關的法律服務,範圍涵蓋全國,將香港和內地貨櫃碼頭之間的競爭關係轉化為香港服務全國的合作關係。這建議在香港業界和大學教育界得到認同,但進展可以更快。

在剛通過的十二.五規劃中,香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的倡議得到國家的明確支持,原文是﹕「支持……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地位。」我對「提升」這個關鍵詞的理解就是發展上述的國際航運服務業。相對碼頭業務,上述服務業的好處,就是產值高,換句話說,可以增加香港人的收入。

上周落上海的四大航運機構是﹕上海航運產業基金管理公司、滬港航運研發與交流中心和上海航運運價交易有限公司及國家級船員評估中心。明顯地,上海也看好航運服務業的發展潛力,並且以一貫的「上海速度」爭取業績。

據報道﹕「上海航運產業基金」是內地首個國家層面的航運專業基金,總融資規模計劃為500億元人民幣,首期募資50億元。該公司主要將負責基金的募集、管理和運營,發揮航運資源集聚及金融機構、航運企業的合作優勢,進一步建設上海國際航運和金融中心。同時成立的上海航運運價交易有限公司是國際上首個航運運價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以遠期合約為主,對中國爭取國際集裝箱運輸市場的定價權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上海這些動作,清楚的說明了航運中心的業務,並不限於碼頭和運輸業務。

在航運服務業的跑道上,新加坡已經跑了幾年,我曾經任職非執行董事的一家新加坡公司,也銳意發展這類業務。上海和新加坡在提升航運業方面的努力,說明國家在十二.五規劃給予香港的支持,只是發展和提升各種產業的一個有利條件,要轉化為成果,必須經過香港的自身努力。我比較香港和其他城市,並非為了突出競爭,只是說明機遇的存在,和說明其他城市如何掌握機遇。

香港身處的舞台不斷變化,演員也不斷增加,未來5年,如果內地高增長城市的GDP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長,5年後這些城市的經濟總量就會增加六成,經濟大幅增長後,內地城市將是港商更大的市場,但隨經濟實力的提高,內地市場的競爭力,也會相應加強,這是香港和內地城市關係的兩面性,是任何人都必須重視的發展。

內地的大規模基建,將大大提高經濟效率。未來5年,單是廣東一省,要完成啟用的主要基建項目就有﹕廣深港高鐵的關鍵工程——獅子洋隧道,該隧道已於兩周前全線貫通,預期高鐵將在今年七八月間實現全線營運;聯通珠海高欄港和廣州江村的廣珠貨運鐵路也將在年內開通;今年底從北京到武漢的京石廣高鐵開通後,將與武廣高鐵相連,北京到深圳、廣州將全線貫通高鐵。備受關注的廈深鐵路也預計在年內通車,未來閩粵深三地往來將更加便捷。廈深鐵路不僅將廈門、汕頭、深圳三大特區串連,而且還連接了漳州、潮州、揭陽、汕頭、惠州等5個人口共3000萬,GDP近萬億的城市。

這些項目將發揮兩個作用﹕一是大大提升廣東省內的經濟效益;二是擴大廣東和香港的生活圈和業務圈。

香港過去30年的高速發展,得力於內地的改革開放,香港未來能否以持續和較高速度發展,能否利用好這個機會,減輕社會由於貧窮問題引發的矛盾,要看香港能否用好機遇。

十二.五規劃的建議稿出台後,香港確有不少討論,但一般只是重複香港固有優勢,而且這些討論並不普及,更未有形成行動綱領。這也是我們要不斷討論十二.五的原因。我們可以預料,十二.五之後有十三.五、十四.五,無論將來的5年規劃內容如何,總有關於香港的部分,5年後、10年後香港如何做好在國家5年規劃發展中的角色,如何利用好機遇進一步發展香港,將會是持續不斷的課題﹕香港有沒有合適的機制、正確的態度,和足夠的力量,保證機遇不會與香港擦身而過?這些都是我們要思考、要面對的問題。因此十二.五不是一次性的課題,而是香港社會的熱身,這更是我們必須重視十二.五的原因。

談十二‧五的機遇,不少人覺得太抽象,但經驗告知我們,香港只要掌握好機遇,就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取得成績,「自由行」如是,專業服務如是。今年是專業聯盟成立的10周年,聯盟成立的目的,就是向內地推廣香港的專業服務。當時有輿論認為香港專業人士收費高,而且在內地沒有質量優勢。10年下來,香港一半以上的專業,在內地的收入總額比在香港的高。十二‧五也將專業服務獨立列出,作為國家「繼續支持」的一項。所以,我們不要低估香港的優勢、實力和貢獻,只要有切實的行動,就大有作為,大有希望。

香港準備好了嗎?酒店清潔工、律師事務所文員、每個人都是隊員,不是觀眾。這一刻,我們要到起跑線上報到。

梁振英

行政會議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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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快訂立《慈善法》 把捐獻導入正軌


文章日期:2011年4月1日

【明報專訊】基督教正生會公布正生會和正生書院帳目,表面上帳目清晰了,不過,若要徹底清除市民對「正生」帳目混亂的陰影,正生方面還要多作努力。更重要的是,慈善團體一再涉及的帳目事件,說明政府須盡快制訂《慈善法》,規管慈善團體籌款活動;法改會應該盡快提出立法建議,政府要加緊推動立法,使市民的善心捐獻用於急需和正確用途,減少別有用心者魚目混珠,從中謀私的機會。

正生帳目分家

儲備資產豐厚

從正生公布的資料看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正生會有超過3200萬元儲備,正生書院則有超過700萬元,正生會在外地投資的權益,價值約達2000萬元,單是這三筆數目,顯示正生會的財政充裕,甚至堪稱富有。

一般學校的儲備,只需夠1年開支,正生書院卻足夠1年半之用。按正常來說,以不牟利為宗旨的辦學團體,若有過多儲備盈餘,應該回饋學生。若按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原則,正生校方可以擴建校舍,改善學校侷促擠迫的校舍,使學生在較佳環境下學習。正生書院學生大多數領取政府的資助入讀,由於事涉公帑,正生所收費用應全數用於學生,而非成為辦學團體的資產。

按正生昨日提供的2008和2009年兩個年度的財政資料,正生書院約收了186萬元捐獻,而儲備則有700萬元,除了捐款,正生書院的收入只有學生的學費,則扣除捐款的超過500萬元儲備,是否可以理解為學生學費的餘額?另外,2009年8月,正生被揭發在外地投資約1800萬元,引起公對其帳目的質疑,當時,正生會提供了正生書院11年的總收入為1.28億元,其中約8300萬元來自學費和宿費,佔總體65%,其餘為捐獻;當時正生更透露11年來,正生書院的開支約為8400萬元,即表示正生書院11年來的營運,實際虧損約100萬元,而昨日公布至2009年12月31日儲備超過700萬元,但是與前年所說「11年的總收入」和開支比對,數目上還有差距。這兩個前後數字為何未盡合,需要進一步釐清。

正生的最新帳目,雖然有核數師背書,但是基於一度帳目混亂,特別是在正生會和正生書院財政未分家時,正生會作為慈善團體,卻在外地涉及商業投資,使人對其財政產生疑慮。正生書院要重建公的信心,必須讓人看到它所收每一分錢學費和捐獻,都用在學生身上,這個「信心重建」,需要實際行動證明,單憑一紙核數證明不可能達致。

公對慈善團體財政的疑慮,不獨對正生為然,而是本港整體慈善事業所面對的問題。例如,有社工在本港募得捐款,到雲南開設孤兒院,有關社工竟與十來歲女院童性交及非禮她們,這個禽獸社工今年1月被判罪名成立入獄,慈善團體良莠不齊的老問題,因此再次使人關注。

制訂《慈善法》規管前

採取識別措施重建捐獻信心

根據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資料,目前全港6600多間按《稅務條例》第88條營運的慈善機構,只有不足180間符合社聯的營運要求,如需要有機構的管治簡介、非受薪董事成員等。若社聯的數字反映慈善機構總體情,則以慈善性質營運的機構,竟然少於一成符合社聯的營運要求,熱心市民的捐獻是否用得恰當,抑或被一些人中飽私囊,誰也說不準了,可見問題之嚴重。

目前,本港沒有法例監管慈善籌款,只有《稅務條例》第88條觸及「慈善團體」,列明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可根據有關條例獲豁免繳稅。此條例旨在處理免稅安排,並非監管運作,而政府長期以來對立法監管慈善籌款並不積極。據知,法改會慈善組織小組委員會就《慈善法》,約7個月前已提交立法建議,法改會正研究相關內容,我們認為,政府應該盡快開展諮詢,加緊推動立法程序,從制度上匡正籌款的種種弊端。

由於立法需時,而團體籌款無時或已,政府應與慈善團體商討,研究以行政措施,讓市民識別哪些慈善團體值得信任。香港旅遊發展局推行的「優質旅遊服務」,獲得認證的商戶獲發「優質旅遊服務」標誌,店舖貼上此標誌,表示它們的產品和服務達到優質標準,市民和旅客可放心惠顧。旅發局這個做法,值得社福界研究引入。總之,以恰當識別措施,重建市民信心,重燃起市民捐款做善事的熱情,使真正做慈善事業的機構,可以募集資源開展服務,是目前政府和社福界應該協商、優先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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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錢新移民有煩惱 安排恐成交津翻版/文﹕李先知


文章日期:2011年3月22日

【明報專訊】近周來,日本大地震及相關的核危機蓋過了所有的主流新聞,因而令早陣子飽受財政預算案困擾的特區政府,有了難得的喘息機會。不過,隨日本核危機逐漸紓緩,預算案引發的爭議極可能會重新受到本地媒體的關注,特別是代財爺籌劃應如何「派錢」給新移民的關愛基金民政小組今天將會審議一個名為「新來港方案」的派錢辦法。由於政府構思中的方案,不是讓所有新移民都可以像香港永久居民那般取得6000元,而是先要經過入息審查。有委員正擔憂,此事會重新掀起一場像「交通津貼」的社會大爭拗。

當財爺在3月2日宣布,向全港18歲或以上的永久居民派發一筆為數6000元的款項時,他已明言會額外預留一筆款項給予那些未能夠受惠於這個計劃,而有特殊需要的新移民。其後,財爺又宣布,會向關愛基金額外注資,令後者可以協助有需要的新移民。不過,政府或關愛基金一直沒有具體交代細節。

到了昨日,政府的方案終於曝光了(詳刊A6)。原來政府高層是屬意以入息審查的方法來確定哪些新移民可以得到6000元。簡而言之,假若新移民家庭的月入不及相關人數的香港家庭的收入中位數的75%,便可以得到6000元,在此之上的家庭,則不會獲發6000元。對於為何要作入息審查,關愛基金秘書處的辯解是,「關愛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為經濟上有困難的市民提供援助,特別是那些未能納入社會安全網,或身處安全網卻又有一些特殊需要未能受到照顧的人」。

不過,政圈中人看罷關愛基金的文件後指出,政府這回極可能重犯交通津貼一役的「錯誤」——低估了政黨要為選民爭利益的政治現實,最終又要「跪下來」,所有非永久居民都要照派。

按照政府的構思,一個二人新移民家庭,若兩公婆都是打最低工資的工,亦即月入達到11,648元(5824?2),他們便會因「入息超額了」,而不能得到財爺「恩賜」的12000元「橫財」。由於12,000元對於這群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數字,所以勢必引起他們的強烈反彈,政黨為了選票,必然會聲援。情就好像去年底,當政府公布鼓勵就業的交通津貼計劃時,起初方案的收入劃線同樣會令一些經常超時工作的最低工資家庭無法受惠,因此備受政黨的鞭撻。

當時,交津涉及的款項僅為每月600元,也惹來了政黨的狠批,並做出了勢要為低下階層爭取的姿態,最後政府也被迫讓步。這回,涉及的金額更高達每人6000元,政黨哪會不起哄。難怪關愛基金秘書處在文件中指出,「部分人士或會要求向所有新來港人士不限年齡、不論經濟條件發放津貼……(但)部分香港市民會激烈反對為居港未滿七年的非永久居民提供與『永久居民措施』相似的待遇」。

一場環繞非永久居民應否得到6000元的大爭議恐怕快將激烈地展開,特別是政府正屬意讓那些已長期移居外地的前永久居民卻可以得到6000元。肯定會有人問﹕為何已長期離港、不願再與香港發生關係的人可以有,反而決意來港定居、為港作貢獻的人卻沒有?

網誌﹕http://blog.mingpao.com/LSZ.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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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派錢要回歸理性:只幫助有需要的人


文章日期:2011年3月22日

【明報專訊】關愛基金屬下民政小組委員會,就派錢6000元給非永久居民的新移民,建議設立入息審查機制,只幫助有需要的人。若這個建議反映政府的意願,則是下年度預算案歷經顛三倒四、棄審慎理財原則,胡亂派錢之後,政府唯一做得對的事,只是,以現在的政治現實,政府有多大把握落實,就看其能耐了。另外,若政府真的回歸理性,我們認為,已移民外國港人也可獲派6000元的提法,政府應予撤回,以貫徹公帑只幫助有需要人士的原則。

新移民須入息審查

將會惹來歧視質疑

下年度預算案,財政司長曾俊華原來堅持注資強積金戶口,為市民「投資未來」,遇到強烈反彈後,他打倒昨日之我,來個胡亂派錢,上至腰纏萬貫的富豪巨賈,下至囊空如洗的赤貧小民,只要是18歲或以上的永久居民,都可獲派6000元。曾俊華這個轉變,雖然使許多人「收口」,但是因為完全違背謹慎理財原則,所引起反彈也很大,令人質疑他是否還適宜掌管香港的財政大權。不過,即使曾俊華以400億元巨款淹沒反對之聲,但是在慌不擇路、藥石亂投之下,未住滿7年的新移民認為被遺忘了,群起反對,此時政府才急急宣布注資關愛基金,透過基金讓新移民受惠。所以,這是一個「補鑊」措施。

政府這次胡亂派錢,從公布先後,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本來預計約有610萬人受惠,包括約67萬名已移民外國的港人,第二個是約31萬名新移民,加入受惠行列。公帑務必用得其所,應以幫助有需要人士為原則,以此觀之,無論是第一階段還是第二階段,派錢都違背了這個原則。民政小組委員會的建議,有回歸理性、撥亂反正的含意,但是以現在的政治現實,相信已經不容許政府對大多數人「非理性派錢」,卻對少數人「理性派錢」的情。原因在於:

第一,對於住在本港的永久居民,不論貧富都派錢6000元,除非政府有膽識、夠魄力,從根本上糾正這個錯誤,改為都要經過入息審查才可以領取6000元,但是基於覆水難收,以政府之弱勢,肯定不敢來個翻天覆地,撥亂反正。所以,「非理性派錢」部分,將會非理性下去。這樣就帶出對新移民「理性派錢」,要實施入息審查的不公平、不合理,甚至被質疑為歧視新移民。

第二,現在民政小組委員會建議新移民申請這6000元,以家庭為單位,每月入息不超過住戶入息中位數的75%,也就是說,1人家庭每月收入超過4875元、2人家庭每月收入超過10,275元,就不符合資格。不知道這個建議是否反映政府的政策取向,或有多認真,初步而言,我們看到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事件的翻版。因為按這個建議,即是掙取時薪28元最低工資的1人和2人家庭,其收入都已經超額,無緣領取6000元。按民政小組委員會的文件顯示,18歲或以上未住滿7年的新移民,約有316,100人,經過入息審查之後,有237,000人符合資格申領6000元,即是約有7萬人入息超額,無資格申領。

與移居海外港人比較

來港新移民更需幫助

政府公帑要用得其所,關愛基金的宗旨是幫助有需要人士,這兩個原則,本應理所當然的體現出來,但是在政府派6000元已使社會沸沸揚揚之際,以現在的政治氛圍和現實,這個建議如何可以過關,要考驗政黨的理性和政府的操持能力了。

有學者和不少社會人士都認為,政府最需要調整的是給已移民外國港人也派6000元的做法。學者綜合多方面數據,估計有67萬名已移民港人有資格領取6000元,公帑開支高達40億元。這些人已經離開香港,不用納稅,現在一概獲得派錢,許多人都不以為然,部分已移民港人對此也大惑不解;另外,政府公帑用於幫助有需要人士的原則,若有一貫性,則已移民港人與在港新移民相比,誰更有需要得到幫助?根據民政小組委員會文件的資料,透過關愛基金派錢給新移民,連行政費用約需15億元,若政府撤銷派錢給已移民港人,可以省回40億元,即使擴大至新移民人人受惠,只需多付約4億元,餘下的36億元,還可以幫助很多在港有需要的人。

撤銷派錢給已移民海外的港人,不但可以使政府的派錢行為,回復更多理性和合理成分,政府也可以藉此向市民宣示,胡亂派錢只此一次、下不為例的決心。我們認為,政府要有承認錯誤的勇氣,若堅持錯誤,只是虛耗納稅人約40億元來維持政府的面子而已。這樣雖然保住面子,也不會得到理性看待此事的市民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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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災 台灣核安問題再起!/文﹕南方朔


文章日期:2011年3月21日

【明報專訊】每當發生足以影響社會心理的重大公共災難,一個不健康的社會,就會出現集體的譫狂。日本超級地震海嘯引發的核輻射外泄危機,

造成中國大陸沿海城鎮搶購食鹽潮,大陸網民有人用「鹽荒子孫」嘲諷之。這種集體的譫狂,台灣做為「鹽荒子孫」的一員,當然也不能免。

最近,台灣許多地方也出現食鹽和碘片搶購潮。台南新營一家中盤商,居然一天賣了700公斤食用鹽,台南鹽水鎮一家雜貨店進了200多公斤鹽,

3小時即被搶購一空,宜蘭的超市也食用鹽賣光光,而原本台幣300元的碘片,網上也被炒到1萬多,「鹽荒子孫」真是瘋相畢露。

逾半民眾對台核能不放心

日本是這次震災及核輻射危機的當事國,面臨國家如此重大危難,雖說日本朝野官民的確有許多事情頗有瑕疵,但總體而言,日本的表現確實可圈可點,

他們眾志成城危而不亂,尤其是「50死士」拚犧牲性命也要搶救核災,種種表現難怪贏得了舉世幾乎一致的尊敬,這時「鹽荒子孫」就難免相形見絀了。

特別是台灣,災難是發生在千里之外的日本,日本沒亂,台灣反倒是先亂成了一團,整個台灣政府由中央到相關部會再到在野政黨,其表現之惡劣,直教人嘆為觀止。

這場災難如果是發生在台灣,肯定整個社會必已徹底崩潰了。台灣七成五的民眾不認為能處理這種災難,有五成七的民眾對台灣的核能安全不放心,一個社會脆弱到這樣的程度,還真是舉世少見。

首先就撤僑問題而論,台灣乃是反應最慢,話也講得最離譜的一個,大陸由於新的僑民多達七八十萬,在核危機最嚴重時率先撤僑,北京駐日本的使領館都會將簡訊傳給每個僑民,

但台灣則否,台灣的駐外單位一向高高在上、官腔官調,他們對台僑的詢問都一問三不知,到了最後台僑自行逃離,他們最慘的還買到台幣8萬多的機票,貴了4、5倍,這哪是在撤僑?

而是在搶僑了。除此之外,台灣外交部還以「人手不足」為理由來搪塞對僑民的照顧不周;台灣的副外長沈呂巡甚至在立法院表示「日本天皇還在東京」,藉此表示不必緊張。

台灣外交部的這些無感反應,難怪被僑民和本島人罵翻了天。

而最嚴重的,乃是從去年「八八」水災之後,政府面對重大事故的顢頇無能即已深植人心,一個小風災都無能,震災核災這種大災變又怎麼可能使人民對政府的能力會有信心?

因此不論是中立機構或國民黨立委所做的民調,都有超過一半的民意對台灣的核能安全不信任。而台灣核電廠有四,全都在斷層帶附近,最高的抗震只到7級而已,

而現在這個時代,環太平洋地震帶的地質活動已趨活躍,日本都有了9級地震海嘯,誰又敢說7、8、9級的大地震將來一定不會在台灣出現。正因如此,在日本核災出現後,

全球主要國家都開始或者檢討核能政策,或者即對現行核電廠全面檢修。美國奧巴馬政府已下令所有核電廠全面檢修,中國大陸則對新建核電廠停止審核,

德國默克爾總理去年不考慮老核電廠的延役,將無核日程表拖到2030年代中期以後,現已決定關閉老電廠,檢討新政策。由這些國際動向已可看出,在日本核輻射危機出現後,

它對全球的核政策已等於一大刺激,各國都在加強檢修或考慮改變政策,俾往太陽能、風能等再生能源的方向轉移。

能源政策早定 國民黨硬拗到底

但台灣面對這個大趨勢,最近卻在國安會議上明言核能政策不變。由於一開始就已政策定調,台灣的核能部門如原委會、台電等,最近遂全力為核能造勢。

台灣的原子能委員會拚命的在替台灣的核安全展開宣傳,也配合大做核安全秀。台灣的政府有個特色,乃是真正問題都避重就輕,卻在宣傳上拚命做秀;

舉例而言,他們對台灣的核電廠都在斷層帶附近這種風險簡單略過;也對台灣核四廠改變設計的風險略而不提;最危險的乃是台灣核一廠傳出核廢料池滲水,

換了別的國家必被視為嚴重大事,台灣則玩宣傳伎倆,視之為不重要的小事。這乃是台灣超過五成的人對核安全無法放心的原因。

而最糟糕的,乃是台灣藍綠兩黨的能源政策早定,民進黨主張無核家園,要在再生能源上努力;國民黨則力主核能政策。由於兩黨政策早已確定,國民黨當然成了核能的基本教義派,

它縱使知道不對,也轉不過來,否則豈不等於承認民進黨才是正確的一方。這也就是說,此刻的台灣,只要一碰到核能問題,本質上就已完全不可能溝通,

國民黨必須拚了命的宣揚核能安全。為了核能,儘管台灣民意已逾半不相信,國民黨也仍要硬拗到底。最近兩黨為了核能而鬧成一片,核災在日本,但它引發的爭執其實是在台灣反而更大。

當核能已成了兩黨最關鍵的差異點之一,在台灣其實圍繞核能安全已不可能出現合理討論問題的空間,藍綠在綠色執政期間已為了核四停建而搞得極不理性,現在藍色執政為了核能安全再起爭執,

這種不理性已更趨對立。在全世界都對核能安全提高警覺的此刻,只有台灣仍在為不安全的核能強辯,核能問題已有可能在2012大選時反彈到國民黨身上!

日本核災,台灣為了核能安全吵得比日本還嚴重。昨天,台北市出現環保團體的核能安全大遊行,主張核四應停止興建,並全盤檢討台灣的核能政策。核能問題在台灣不會那麼快落幕!

南方朔 《亞洲週刊》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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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無禁區 關鍵在如何用


文章日期:2011年3月21日

【明報專訊】中央政策組最近委託大學做民調,題目包括財政司長曾俊華應否就預算案爭議辭職,以及香港有否管治危機。政府為了解民情,利用民調探測民意,並無不妥,

而且毋須設立禁區,因為若視某些問題為禁忌而採取鴕鳥政策,不敢正視,只會令政府與民情脫節。重要的是,探知民意,了解民情之後,

如何制訂符合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的政策,才是對特區政府管治能力的真正考驗。

傳媒上周報道,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最近委託中文大學傳播研究中心做民調,在24條提問中,包括詢問市民是否信任特區政府及特首曾蔭權

也有針對預算案的提問,其中一條更直接問「曾俊華是否需要為預算案引發的爭議辭職」,最後一條則問市民認為香港是否面臨管治危機?

中策組主要職能是向行政長官、政務司長和財政司長提供意見,主要工作包括從事政策研究、編寫施政報告、了解分析社情民意等;

因此,中策組因應香港的發展形勢做民調,並無不妥;政府也有需要了解市民對官員及政策的看法,不論是誰或該人是否受歡迎。

如果政府做民調是為了解施政得失,即使民調的問題感敏,也值得進行。然而,如果政府只從政治化妝出發,發現民調結果對自己不利,便掃進地氈底,

裝作無事發生;而當民調結果對自己有利,則高調反擊不同意見者,強調自己並無背離民意,這種僥倖心態,只視民調為政治化妝的手段,即使贏得一時的安穩,也不能長治久安。

就以今次民調為例,即使結果顯示曾俊華毋須下台,特區政府仍須面對3個問題:

1.錯估民意,被迫走向民粹:近月,特區政府連番錯估民意,連建制派也反對政府的方案,包括擴建堆填區、交通津貼、申辦亞運,以及預算案注資強積金

結果不是被迫大幅修改方案,就是被議會否決。事件顯示港府與民意脫節,施政舉步維艱,預算案也要在提出之後一個星期便破天荒地大幅修改,

被迫選擇一個民粹主義甚濃、破壞政府審慎理財紀律的派錢方案。

2.親疏有別,走向偏聽:預算案的制訂,政府理應兼顧各階層的利益,聽取各政黨的意見,但在預算案備受批評之際,政府選擇只拉攏建制派,

置泛民議員於不顧,連表面的公平也拋諸腦後,反而給社會發出一個壞信號。

3.依靠建制派,但建制派也不可靠:政府未能有效掌握民意,唯有依靠建制派在立法會保駕護航,泛民計劃對曾俊華提出不信任動議,建制派則大舉申請提出動議,

搶奪檔期,令泛民無功而回。然而,建制派不等於鐵票,絕非百分百可靠,尤其是區議會立法會選舉臨近,建制派為免得失選民,不可能盲目支持政府。

在「政府有權無票,議會有票無權」的政治困局下,香港內耗不斷,若政府能夠借助民調,掌握民意,再在此基礎上,運用官員的聰明才智、專業知識,

制訂符合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的政策,才有可能改善施政,提升管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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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津貼不增供應 無助解決醫生荒


文章日期:2011年3月21日

 

【明報專訊】為解決公立醫院醫生荒問題,醫管局決定向醫生發放加班特別津貼並增加晉升職位,但公共醫療醫生協會仍未滿意。

醫生荒的癥結在於醫生供不應求,而且出現壟斷,派錢並非對症下藥,政府應該引入外地名牌大學醫學院畢業生,增加醫生供應,才是治本之道。

公立醫院醫生荒日趨嚴重,醫生選擇出走私家醫院「搵真銀」,留下來的則工作量大增,遂向醫管局要求改善待遇,醫管局上周五提出方案,涉及約2億元開支,

主要用於向額外通宵「駐院當值」的醫生發放特別津貼,以及晉升逾170個副顧問醫生,但公共醫療醫生協會不收貨。

「派錢」方案迴避了核心問題。醫生荒緣於港人及內地人對本港醫療服務需求不斷上升,本地兩所大學醫學院畢業的醫生,未能滿足需求,而外國名牌大學畢業的醫生,

又不可以直接來港執業,供不應求的格局未有因醫管局派錢而出現根本變化。「派錢」變成「慷納稅人之慨」,公帑花掉了,公共醫療醫生協會依然不滿。

長治久安的做法是增加醫生供應,一方面增加培訓本地醫生,另方面,打破壟斷,引入外地著名大學畢業的醫生,這樣做或會挑起本地醫生「保飯碗」的敏感神經,

但政府有責任為公營醫院提供足夠的醫生──引入外地優秀的醫生是可取、也是可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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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毒豬肉重慶毒豬紅 人民吃不安心政府有責


文章日期:2011年3月19日

【明報專訊】近日,內地再揭發兩宗「黑心食品」事件,一宗是河南瘦肉精豬肉,一宗是重慶發現甲醛豬紅,顯示食品安全這個老大難問題,揮之不去。

人民吃不安心,無良商人追求暴利,泯滅天良,固然要負責任;但是不少黑心食品背後,都有當局監察不力、甚或是有官員參與的影子。

所以要使中國人的健康不再遭受毒害,首要當局拿出整治的決心和足夠力度,才有望改善。

追查豬肉精

記者勝官員

重慶當局揭發一個無良工場,用致癌防腐劑「福爾馬林」(含甲醛)為豬紅保鮮,當場檢獲5000公斤「毒豬紅」。重慶以火鍋馳名,不但本地人經常吃,外來遊客慕名一嘗口腹之欲,

也大不乏人,豬紅是火鍋主要佐料之一,這批豬紅若流入市面,許多人的健康就會受到損害。重慶當局及時搗破這個無良工場,誠屬好事,但是人們關心在商人追逐暴利之下,

還有多少毒豬紅未被阻截,進入食客的肚子去了?

至於河南瘦肉精事件,情更是峰迴路轉。中央電視台在《每周質量報告》揭發河南省一些養豬場在飼料添加瘦肉精,餵養出所謂「健美豬」,

並把含有瘦肉精的生豬及其製品送到多地加工或銷售,連內地最大肉食品公司雙匯集團的子公司,也被發現收購這些「健美豬」,而其肉食製品行銷全國,本港也有出售。

河南當局跟進央視的報道,在省內3個縣市,抽查生豬樣本493份,但是結果只發現6頭疑似瘦肉精豬,抽查合格率高達98.8%云云,央視的記者大惑不解,深入追查,

發現河南當局使用的快速檢測試紙,只可以測試出「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記者以另一種快速測試紙交給檢測人員測試,就發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了。從央視報道測試過程和有關官員解釋,

並無證據證明箇中有袒護養豬戶的操作,但是作為監察生豬質素的執法部門,若明知道有多種瘦肉精添加劑,而檢測人員只以一種快速測試紙測試,專業水平是否合格抑或另有別情,就耐人尋味了。

所謂瘦肉精,其實是化學品,養豬戶把它添加在飼料中,目的要使豬隻少長肥肉,多長瘦肉,以圖賣得好價錢。但是瘦肉精對人體健康損害甚大,人吃了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

容易發生中毒症狀,對糖尿病、高血壓、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嚴重者可能危及性命。至於攝入過量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

會導致中毒,出現心律不整等症狀。中國在2002年已經禁用瘦肉精餵飼豬隻。

豬是中國人主要肉食,其價格高低會牽動中國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多年前豬隻供應短缺,導致豬肉價格高漲,民怨聲載道,如何增加供應,

由總理溫家寶親自部署,包括提高收購價,以鼓勵農民多養豬等,可知豬在中國人生活的重要性,豬肉若「有毒」,危害民健康就更為廣泛和深遠了。

央視記者鍥而不捨追查豬肉精,當場拆穿地方政府檢測漏洞,逼使河南當局正視事件,據知已有29人涉案被捕,封存了1512頭瘦肉精生豬,

銷32頭。央視記者的努力,值得肯定,說明傳媒輿論監督的重要。不過,此事得以揭發,相信與中央電視台的身分有很大關係。

過去,地方一些不當事故被記者揭發,相關記者、傳媒遭到威嚇、迫害等事例,罄竹難書,「中央」這個頭銜,地方總有顧忌,相信是使河南瘦肉精生豬事故得以曝光的原因之一。

今年兩會期間,副總理王岐山出席山東代表團政府工作報告審議時發言,說「結果現在很慚愧啊,(全民)剛吃飽,就出現了食品安全問題。

很不好意思,這件事我們很不好意思」。綜觀王岐山就食品安全的發言,講了中國共產黨解決人民溫飽的功績,又提到中央關注食品安全和所做努力,話中有話,

不失中央大員的身分,但是王岐山以副總理之尊,就食品安全問題連聲慚愧、很不好意思,以內地官場一般予人僵化、官僚的印象,他的說法,仍然可以視為中共中央承認這方面工作不足,尚待努力。

其實,以內地當局對國家控制的嚴密程度,食品安全問題卻揮之不去,使人懷疑是否已盡全力。以內地維穩為例,所投入人力、物力之龐大,

整體社會風吹不進、水潑不入,看過大批公安人員或軍裝、或便裝在王府井「消滅茉莉花革命」於萌芽狀態的陣勢,其強度和力度,使人相信內地當局只要有決心和下決心,真的是無堅不摧。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和其妻子劉霞所激起漣漪,由於未涉及街頭,在龐大的維穩力量之前,就更顯示微不足道了。所以我們認為,若內地當局拿出維穩的決心、力度和強度來處理食品安全,

無論問題多麼老大難,相信都一定可以解決。

食安中心測試瘦肉精

有否包括 「萊克多巴胺」?

關於瘦肉精豬肉涉及本港的部分,有出售雙匯的肉腸等產品的超市,已經收起產品,不過,本港的食物安全中心表示,透過恆常食物監察計劃抽驗豬肉是否含瘦肉精,

該中心2009及2010年在入口、批發及零售層面共抽取逾1400個豬肉及豬肉製品樣本測試瘦肉精,只有一個被驗出含百萬分之0.0038的「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

根據央視的報道,「萊克多巴胺瘦肉精」是今次河南瘦肉精生豬的「毒物」,食物安全中心是否有進行檢測,值得關注。若有疏漏,食物安全中心要即時補救,使市民免於瘦肉精的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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